问题 | 离婚如何反诉对方的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希望在离婚诉讼之中对另一方的财产事项进行反诉,那么首先必须明了其在财产分配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不正当行为,例如隐瞒、转移以及出售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收集并整理出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银行账户的流水账单、房地产交易的详细记录等等。 倘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对方确实实施了以上所述的行为,那么便可在反诉过程中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减少或者完全剥夺其应得的财产份额。 与此同时,对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具体范畴及其价值,也需要有明确且充分的界定和证明文件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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