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共同所有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对于由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其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
在婚姻关系未解除阶段所购置的房产,除非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普遍会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在离婚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有权就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处置方案进行充分的讨论与商议。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审判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情开展判定工作,这其中可能会考虑到各方的经济能力、对家庭的贡献度以及对于子女抚养责任的履行程度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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