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处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之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详细的程序与提交有限的证明文件:
首先,公证双方必须亲自到达举行现场,并携带各自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齐全的户籍资料等等; 其次,双方需要提交准备进行公证的各类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例如不动产的房产证书、机动车购买合同以及储蓄账户流水账单等各类财务凭证; 再次,如果双方所持有或即将进行公证的财产牵涉到相关的债务关系,那么他们同样需要提供该类债务情况的详尽说明; 最后,为了确保公证过程的顺利进行,双方还需准备好一份详细的公证申请表,明确地陈述公证的具体事宜及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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