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我们通常遵循以下原则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首先,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该类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进行审理。 其次,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主要且长期稳定居住地并不位于同一地点时,应由其实际常驻之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针对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者提起的关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则应由原告的住所地之法院享有管辖权。 最后,当原告的住所地与主要且长期稳定居住地不符时,应当由原告的惯常居住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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