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屋动迁能享受安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是否能够享有房屋动迁安置的权益,这主要取决于实际状况。
若在离婚之时,对于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已有明晰的约定,或是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在离婚之前便拥有法律赋予的对此处房产的居住权利,且对于此类动迁问题地区政府政策中又予以许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仍可期待获得安置的机会。 然而,如果在离婚之初,已对房屋权益进行了全面的分割处理,并且并不满足动迁政策所规定的安置条件,那么很可能就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安置待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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