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给了男方,再买房属于二套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将房屋所有权归于男方之后,若您在财产分配后已经不再持有任何房产,那么再次购买房产通常无法被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然而,这一判断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以及您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举例而言,部分地区可能会考虑到您过去的按揭购房历史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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