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女方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拆迁的房产在女方离婚诉讼中的法律处置问题,这需要把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如果被拆迁的房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并在女方参与下所获之物,毫无疑问,女方应有权享有相应的财产划分权益。 倘若被拆迁的房产确系一方在结婚前即拥有,而在拆迁过程中得到的补偿并未将另一方纳为安置对象,那么毫无疑问,这笔财富可视为一方的个人资产。 然而,假设相关的拆迁政策明确提到需要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因素,那么女方依然存在着分得部分财产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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