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领证了,还能分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该婚姻登记结束之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仍然存在重新分配财产的可能。
倘若在此过程中,一方进行了隐瞒财产、转移资产、出售或破坏共同财物等行为,或者试图通过制造虚假债务来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离婚之后,若另一方发现此类行为,便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