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子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在离婚诉讼中对于迁拆房产进行判断的问题时,必须综合考虑诸多要素。
若该房产在结婚期间所建且属于夫妇共有的房地产,那么在拆迁之后得到的房产将被默认为同样属于共有财产。 然而,假如被迁拆的房产属于某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并且在拆迁过程中并没有给予另一方任何形式的补偿,那么在拆迁之后获得的房产很可能仍然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拆迁政策是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来确定安置方案,而夫妻双方都被列入了安置对象范围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拆迁后的房产中所占的份额也可能会被视为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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