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无共同财产的房子算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如已提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明确表明无任何共同财产,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房产为夫妻其中一方于婚前即已全部支付现金购得,或者是婚后有其中一方父母出资并明确授予该方独占权利,则此类房产通常需按其实际归属人进行划分。
反之,即使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所有问题没有做出具体说明,若此房产是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即便在离婚协议中对此事未作提及,仍然可能面临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进行合理分割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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