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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东西内容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之时,其中包含的范畴往往囊括了如下几个方面:
即夫妇俩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内源自于各式各样的收入所得,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等;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再者就是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此外,还有继承和受赠而来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这类财产将仅归属于其中一方,则不在此列;
最后,就是其他依法理应该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夫妇二人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汽车等各项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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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