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东西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之时,其中包含的范畴往往囊括了如下几个方面:
即夫妇俩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内源自于各式各样的收入所得,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等;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再者就是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此外,还有继承和受赠而来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这类财产将仅归属于其中一方,则不在此列; 最后,就是其他依法理应该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夫妇二人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汽车等各项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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