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内容和费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双方决定离婚之时,其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通常囊括了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时,双方获得的各类收入:
即劳动者的工资、奖励与劳务薪酬; 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投资的利润; 科研人员的科学技术创新成果带来的知识产权相关收益; 遗产或赠送的财产,只要这些财产在遗产遗嘱或赠送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只归属某一方; 以及之前未曾提及但仍应属于夫妇双方共有的其他所有财产。 此外,夫妇两人在共同生活中所产生的各项必要开支也应该被计算在内,例如家庭日常必要的水电费、房屋管理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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