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如何分割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产分割问题,首要任务就是要确定该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若此拆迁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并且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未有明确提到对于某一方的个人单独补偿,那么通常应该将其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并进行平均分配。 然而,如果此拆迁房原本属于某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婚姻生活后才转化为拆迁房,并且在相关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清楚标明是针对原婚前财产进行的补偿,那么这部分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私人财产。 除此之外,考虑到不同地区的拆迁政策以及房屋的实际居住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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