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怎么算财产分割费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纠纷涉及到拆迁房产的财产分割问题上,其具体的费用数额主要是根据多个复杂因素综合考量之后进行决定。
例如,若是拆迁房产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并且该被拆迁房产原本即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毫无疑问,拆迁所得房产亦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若被拆迁房产系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便已拥有的个人财产,那么在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补偿款中,仅针对房屋本身价值的部分应当归属原所有人所有,而那些由于人口因素或者其他原因所获得的补偿款项,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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