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房产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离婚诉讼案件中,关于财产不动产的裁定结果往往会依据诸多待评估的重要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与决定。
假如,这处不动产乃系夫妇二人于婚姻生活期间通过共同努力而购置的,那么通常来说,法庭将会采取一个较为公正且平衡的方式来划分其所有权,即以平均分配为原则。 然而,若其中一方在购置该不动产过程中所释放出的资金资源相对较多,或者在整个获取房产过程中的付出与贡献相对于对方而言更为关键,那么法官或许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地予以增加所占份额或权益。 再者,如果该不动产在婚前已经由某一方单独购买,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却共同承担了贷款偿还义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都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需按照合理的方式来分配给另一方。 当然,在制定最终裁决方案时,法庭也会充分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子女抚养责任等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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