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后所得财产怎么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两地别离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资产,如果夫妇两者没有做出任何关于此类资产所有权方面的特殊规定和协议,那么我们倾向于将其视为传统意义上的夫妻共有财产,并且在他们进行离婚程序时,这些资产也应被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处理。
但是,如果能够有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在这段分居时期内所积累的财富是由某一方通过自身的努力、运用自己的私人财产进行投资等方式所取得的,而且这笔财富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并无直接关联,那么这部分财富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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