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可以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来说,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婚前所购得的房产并不会允许作出任何形式的分割处理。
然而,这并不代表完全没有例外可言。 具体而言,倘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婚前房产出现了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相应增值的部分便可以作为财产予以分割。 此外,若有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将其个人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在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诸如装修、扩建等行为,从而使得房产的性质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同样有可能被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畴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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