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夫妻双方在合法有效的婚姻期间内所获得的财富,如薪资收入、年度奖金、各类投资产生的收益以及经由知识产权授权获取的相关收益,甚至于来自遗赠或其他形式捐赠的财务资源(然而,如果在某些遗产或赠予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仅归属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其不在此列)等等,皆可纳入夫妻共有财产之范围。
举个例子来说,即便结婚数年,也可能购得许多诸如房产、汽车这样的奢侈品,甚至还有可能共同开展商业活动创造利润等等。 当发生婚姻破裂之际,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权将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来维护子女、女性以及未犯有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