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样分割房产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离婚案件中关于房地产所有权变更分配问题的处理,首先需要明确判断的是涉案房地产是否确属夫妻间公共共有财产。
若为共同共有的情况,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通常建议遵从双方当事人自主商议拟定的分割方案予以解决; 如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法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原则条款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及非过错方权益的相关原则进行裁决,决定最终的分割方案。 而对于仅为单方面婚前所有的房地产而言,其所有权不因婚姻关系的结束而发生改变,依旧归属原所有人持有。 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手续时,务必准备齐全离婚证明文件、房地产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前往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