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过户不配合诉讼费怎么退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之后房产的过户问题,而其中一方不予配合导致相关诉讼的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诉讼费用如何处理的情况时,通常情况下这主要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具体审查结果。
若是原告在法庭上胜诉,那么法院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判决该诉讼费用由不履行责任的被告负责支付。 在此种情况下,原告预先交纳的诉讼费用便有权向法院提出退回的请求。 然而,若原告在庭审过程中选择撤销起诉,那么原本应该由双方共同负担的诉讼费用则可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少和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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