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买房子后续有什么事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进行房屋购买行为,可能引发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
首先,在尚未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前,新购置的房产有可能仍然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这将在未来的财产分割过程中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和争议。 其次,倘若其中一方蓄意隐瞒了购房的事实信息,容易被视作是一种试图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从而对最终的财产分配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如果购房行为涉及到银行贷款等金融事宜,那么在离婚之后的还贷义务责任也需要得到妥善、明确的划分与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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