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分居期间内关于财产划分的原则,根据常理来说,夫妻任何一方所获取的物质都应视为个人私有产物,不应被纳入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若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某部分财产为共同拥有,那么这部分财产仍然需要按照共同财产的标准进行分配。 例如,在分居期间,一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等经济收益,除非存在特别的协议规定,否则这些收入仍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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