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屋拆迁怎么算财产损失费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之后遇到房屋面临拆迁的情况所产生的财产损失,其具体计算方法颇为繁琐,往往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量,如建筑物所有权属性、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此类事项的相关条款,以及地段所在地的有关房产拆迁政策等等。
倘若在离婚之时,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被明确地划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在拆迁过程中所获得的赔偿补偿款也应当相应地由该方独自享有和支配。 反之,若所有权尚未明确界定,则可能会涉及其分割问题,这就需要根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估与分配。 一般而言,拆迁补偿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部分: 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补偿、短期住房安置费补偿等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