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父母出的首付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婚前购买房屋并由父母支付首付款项的情形,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标记了出资方子女的姓名,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有夫妻共同贷款偿还的情况出现,一旦发生离婚事件,通常将视该房产作为出资方子女的私人财产,夫妻共同承担的贷款以及相应增加的价值部分将会交由双方协商解决。
然而,倘若未能达成共识,法院会判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补偿。 而当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上明确标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此种情况通常被看作是夫妻公共财产,若在离婚之时无法通过协商妥善处理,该项房产的分配方案即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实际情况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妇女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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