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复杂问题——拆迁房分割时,需要从多方面出发考虑多种因素。
例如,若该拆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原有的房屋被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毫无疑问,拆迁房也将作为这段婚姻的共有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然而,假如原来的房屋属于单方在婚前所购置的私有财产,那么,尽管在此之后经历了拆迁,并由此产生的新房屋权益,其中仍然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那部分,仍应当归属于该所有人的私人财产; 至于其他部分,由于它们属于拆除行动带来的收益和增值部分,这部分财产极有可能会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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