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在父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房屋在离婚案件中的分配问题,其具体处理方式相当纷繁复杂,涉及到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
若此拆迁房屋系在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并且能被确认为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将会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来处理这部分财产。 然而,倘若拆迁房屋是由一方的父亲特意赠送给自己的子女,或者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在婚后因为拆迁的缘故转变为了新的房产,而且在此过程中并未动用过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充或投入,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拆迁房屋往往会被视为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会被纳入财产分割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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