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状况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之下,如欲在不离婚的情况下采取诉讼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您需首先确认存在可能导致现有或潜在财产权益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境。
接下来,您应当撰写一份内容翔实且清晰的申请书,其中详细阐述保全请求事项、相关事实依据以及具体理由,同时附上被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等信息。 随后,您需将上述完备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法院,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法院将会对您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工作,若经审查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要求,则有可能依法作出裁定,批准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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