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中对于房产所有权的认定颇为繁琐,需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房屋系夫妻一方于婚前以全额付款方式购置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则通常被判定为该方的专属财产。 然而,若是婚后购置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任何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将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处理,但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对双方的贡献程度、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进行深入评估与权衡。 如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可依据协商结果进行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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