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拆迁怎么分配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之后关于房地产拆迁所产生的收益分配问题,往往要综合多方面的考量,包括房产的所有权属性以及相关的拆迁政策等等。
例如,如果待拆迁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妇两人的共同财产,而在离婚过程中并没有对此进行具体分割的话,那么此类房地产拆迁的补偿款项便应当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予以合理的分配。 反之,若建材为一方当事人在婚前购置的私人房产,那么在施行拆迁的情况下,其所获得的拆迁补助款通常将被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有基于户籍或者其他特定因素的补偿措施存在,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也有可能因此获得相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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