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进行财产公证时,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及户籍证明书等等; 将被公正的财产之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购车合约以及存款单据等各类文件; 双方必须签署的婚前财产协议文书; 若财产中有相关的权利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亦应一并提交。 此外,还可能因公证处的具体规定而需要额外补充提交其他类型的辅助性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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