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财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了一段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夹杂着伤痛与无奈,若选择再次步入婚姻殿堂,那么双方在再婚前已经积累的财产理当归为个人私有财产范畴。
然而,当步入新的婚姻关系后,在此期间内所得到的所有财产,除非双方签订专门的协议进行特殊规定,否则按照既定法律原则,这些财产大多会被视为夫妇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并将在离婚之时作为共同财产受到了平等合理的分割对待。 但是,针对夫妻一方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补偿费以及残疾人士生活的津贴费用等,因为这类资金主要用于对个人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产生直接帮助和保障的目的,所以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被视为个体的财产权益,不会在日后涉及到财产分割过程中被纳入考量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