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现金财产转移给孩子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妇在离婚之前未经公正认可即擅自把现金财产转移至他们的孩子名下,那么这一做法实际上是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的。
这一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蓄意、恶意地转移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倘若被确认为恶意转移,那么在进行离婚财产分配的过程中,转移财产的一方很可能会面临着被剥夺部分甚至全部财产份额的风险。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所有财产,通常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并且双方都拥有平等的处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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