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之际,通常情况下需准备如下核心资料文件:首先是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
其次是将要进行公证的各类财产权利凭证,诸如房屋产权证书、汽车行驶执照、银行存款证明等相关文书; 再次则是详细列出的财产清单,以清晰界定所要公证之财产类别及范围; 最后还应提供双方当前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如恋爱关系证明、未婚证明等其它相关资质文件。 当然,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还会要求额外提交更多与本次公证事宜相关的辅助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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