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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男方什么都没有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中男方被认定为身无分文的现象并不常见。
倘若情况恰好是指男方并未拥有任何可供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资产,可能原因在于双方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确实未能累积下属于自身的那份财富,抑或是相关的财产早已在先前的协议或处置过程中完成了分配。
然而,若出现男方蓄意隐瞒、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那么女方便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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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