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屋拆迁未过户怎么办理房产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离婚后房屋出现了拆迁而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此时需要先明确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之中对于该房屋所有权的具体规定。
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您,那么您便可依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以及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前配偶的协助与配合事宜,例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签署相关文件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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