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分割财产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事宜中,财产分割的范围主要涵盖了夫妻双方在婚姻期内所获得的各类资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属于某一方所有的部分); 5.夫妻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收益; 6.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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