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分房产能否要回父母首付款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时,涉及到追讨父母为购置房屋而支付的首付款是否可行的问题,这取决于实际的情况和诸多复杂的变量。
倘若父母在支付该款项之际已就此行为的性质进行了明确且清晰的约定,确认这是一笔向夫妻双方提供的借款,那么他们便有权利索回收取款项。 然而,若缺乏此类明确的说明,那么这笔款项很可能将被视作是对夫妻双方的无偿赠予。 在现实的司法运作过程中,法院往往会综合考虑购买房屋的时间、资金的来源以及当事人各自所做出的贡献等多元要素,以期作出更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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