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的财产什么时候能拿到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具体取得财产的时间并无明确的规制标准。
这主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所涉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是否存有争议,以及对方当事人配合的情况等等。 若对方积极配合,主动履行法院判决,那么您大概率能够迅速地获得应得的财产权益; 然而,倘若对方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则可能需要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而在此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便会相应延长。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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