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半年后离婚了女方有权分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持续了半年的时间后决定离婚时,女方能否有权利对财产进行分配,这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若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女方便能够合法地要求进行分割。 举例来说,作为夫妇婚后累积所得的薪资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房地产、汽车等等。 然而,若属于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例如在婚前由个人全额支付购买的房地产,则通常会被认定为该方的私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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