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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还能要回来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夫妻双方在离婚之际已就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达成具体和明晰之协议,并依规进行了相关程序之办理,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该协议上约定的产权归属应被视为有效,不能轻易改变或撤销。
然而,假设出现以下各类特殊情形,当事人仍有机缘通过积极的努力达成其权益之维护及房产之索回:例如,当初所签订之协议系基于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而形成,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又如,在离婚过程中,发现另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财产等不当行为,从而对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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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