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了房子写了女方名字归属权是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前提下,若男方于婚姻缔结前购置房产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且双方当事人未对该事项进行特别约定,那么,该套房产应属女方合法拥有。
因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所得之财产被视为个人财产范畴,婚后所获财物则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换言之,无论在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在所有权证书上记载了产权人姓名,即可据此断定房屋归属权; 然而,若系婚后购买之房产,则依法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形式。 然而,以下几类财产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所获取的个人财产; 其次,当一方因其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或者补偿款; 再次,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所有的遗产; 然后,由某一方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 最后,属于某一方的其他特殊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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