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写双方无共同财产可以过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重离婚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并按照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来判定是否存在应当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
然而,针对协议中未提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关于房产等实质性存在的共同资产,他们的过户处理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如果双方确认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存在,那么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通常是不成问题的。 然而,当面临未在协议中提及的共同财产,且其中一方拒绝就此财产进行过户处理时,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在此种情形下,首先需要进行深入的协商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然后才能顺利地完成过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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