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夫妻在离婚之际,婚姻关系长时间内积累的房产贷款尚未偿清,那么通常会面临如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决定由其中一方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责任,从而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其次,若双方均无法独自承担剩余的贷款债务,并且不愿意出售房屋以获取资金,他们亦可考虑向银行提出申请,变更贷款人或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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