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把钱给父母算不算财产转移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婚姻解体之前将财产赠予至父母手中的行为,能否被视为财产转移,这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倘若这种行为并无充足的合理性可言、其本质上的目的只是为了降低双方在离婚时分得的共同财产额度,那么此类做法极有可能被法庭认定为财产转移。 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同等且公平的处置权利。 如果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协商与同意的前提条件下,擅自肆意处分大量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最终导致另一方遭受了财产方面的重大损失,那么在离婚财产分配阶段,该方被判定在财产分割中获得较少部分或是完全不分得财产便在情理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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