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还没有卖掉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房屋尚未售出,则夫妇双方可协商确定由其中一方继续持有该房产并待其出售,或共同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等专业机构代为销售。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便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官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房屋的现状做出公正裁决。 在此期间,夫妇双方应依照协商结果或法院判决,合理分摊与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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