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是否有侵占罪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的有效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通常具有同等的权利进行管理和支配。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采取恶意的手段,例如变卖、藏匿或者浪费,这些行为给对方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损失,在离婚诉讼中,法官有权裁定这种行为的当事人享有较少甚至是失去部分包括增值在内的共同财产。 然而,仅仅是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婚内一方擅自出售、转让、分配共同财产的行为并不能明确地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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