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进程中若房产贷款尚未清偿完毕,则通常会采用如下几种措施进行处置。
首先,双方可经协商决定由其中一方继续负责偿还房产贷款,获得房屋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应对另一方给与适当的经济赔偿。 其次,还可以选择将涉诉房产出售后,利用所获售卖资金偿还所有贷款债务,之后再对剩余资金进行公平划分,依据为夫妻之间事先商定的比例。 然而,若双方均无力独自承担房产贷款,或者无法就以上几种已提及的处理方案达成共识的话,那么恐怕需要借助法律途径来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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