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没有分割有没有时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离婚后房产尚未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和基本原则,未设置特定的时效期限。
然而,值得特别说明的是,如若有任何一方在离婚之后才发觉被分配者存在恶意隐瞒、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故意制造虚假债务以试图侵吞另一方应有权益的行为,则自发现之日开始算起,拥有权益的当事人有权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向管辖法院提出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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