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丈夫卖房子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调解协议无法达成共识,丈夫私自处置共住房产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严重侵害,未经过与之共享所有权的配偶的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当涉及夫妻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司法机关将会全面细致地考量每项财产的特殊性质,并遵循平等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及无任何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在此情况下,妻子极有可能提出诉讼,指控丈夫在未获取其授权的状况下擅自处理房产,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她所拥有的财产权,而且还可能导致无法实现预期的财产分配比例。 因此,在司法部门审理该类案件时,丈夫未经许可擅自出售房产的行为很可能被视为影响共同财产分割的关键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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