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侵犯财产权利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针对被告方涉嫌侵害原告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审判结果将依据实际案情进行裁决。
举例来说,倘若被告方试图通过隐匿、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有的资产,抑或是伪造债务以图谋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这一类实施了侵犯财产权之举的被告方,法院可酌情减少其所得的财产份额,甚至可以判定不予分配任何财产。 在此过程中,法院需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和确认财产的去处,追索相关的交易记录等等。 若经查证确有证据证实被告方存在上述侵权行为,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追回被非法侵占的财产。 若被告方的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受害方还有权要求被告方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此外,在作出裁决时,法院亦会充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以及各自为家庭所做出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 总而言之,法院的最终目标在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财产权益,确保财产分配的公正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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